隆德县人民检察院
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,传销犯罪从传统线下模式逐渐向线上快速转移。近期,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。该传销案由公安厅经侦总局下发线索至隆德县公安局,隆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以张某某、王某某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经审查,2023年12月张某某在传销上线人员李某某(另案处理)的引诱下,实名注册了一款“MCN优品商城”的APP并成为会员,该平台以进货卖货电商平台的名义,通过发展会员、积分返利、新人激励等机制,不断发展下线人员以获取更多的积分奖励,并通过发展下线晋升“级别”获取更多的下线服务费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。张某某和其发展的下线人员王某某为获取利益,分别通过微信朋友圈、口口相传、联络人员参与培训等方式宣传、拉拢他人使用各自邀请码注册加入“MCN优品商城”参与传销活动。张某某发展下线7层197人,非法获利9900元;王某某发展下线6层161人,非法获利22387.09元。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张某某、王某某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提醒:网络传销常披着“创新项目”“财富密码”的外衣,请大家牢记: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、“高收益必伴高风险”。在面对各类标榜“高回报”的投资诱惑时,务必提高警惕,选择合法正规的投资渠道,切实增强自我的防范意识和传销诈骗识别能力。